继国务院颁布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“36条意见”之后,上海市政府已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,即公众所称的上海“非公经济38条”。
近年来,上海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的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。但总体上看,上海目前的所有制结构与全面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、提升上海经济活力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之处。民营经济存在着规模偏孝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不足,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等问题。社会各方都必须认真贯彻落实“36条”、“38条”,给个体私营企业更多关注和实质性的鼓励、支持、引导,才能促使上海民营经济加快健康发展。
上海是中国近代民族工商业发源地之一。“上海商人”曾经在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作出过突出贡献。新时代呼唤“新沪商”;上海落实科学发展观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、着力构建和谐社会,都需要大批“新沪商”发挥重要作用。为此,本报从今天起陆续发表记者采写的“促进上海非公经济发展”系列报道,也欢迎广大读者就如何发展“新沪商”队伍、发挥“新沪商”作用发表意见。
在日前本报举行的“上海·民企沙龙”活动中,一些上海和外地民营企业家提出一个问题:当前,全国民营经济如山花烂漫,新浙商、新苏商、新皖商、新闽商等纷纷大展身手,何时上海也能成批涌现富有海派特色的“新沪商”?“新沪商”,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话题。仔细分析这个概念的背后,能引发更深层次的思考。
比照“新浙商”应有“新沪商”一本名叫《推动力》的蓝皮书,正在上海许多民营企业中流传。这本书以浙江省民营企业的大量事例,深入探讨了浙江民营经济崛起的原因及其对拉动经济、促进社会文化科技教育等各项事业迅速发展的巨大作用。沪上不少民企从中得到启发,并发出了疑问:比照“新浙商”,为何没有“新沪商”?他们指出,上海的民营经济,与“新浙商”有千丝万缕的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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