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闺密狐狸媚态迷走我的丈夫

来源:  发布日期2008-01-03  【收藏本页】 【关闭本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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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在中指的钻石晶莹璀璨,我意外地把指甲涂成淡淡的红色,也许,那个魔咒在我内心已经解除了。

爱一个人,犹如寄一封信

我终于知道,有些人喜欢独自做些事情,在狭仄的世界保持自己微小的自由。

他醉了,我睡了

嫁给丁鸿飞的时候,我才24岁。现在城市的女孩时兴晚婚。常有人问我,为什么早婚。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是我的理想,朴素得近乎失真。24岁认识鸿飞,是我人生最美的收获。

嫁他之前我是一个模特,嫁他之后,我改行经营美甲店,鸿飞的经济能力不足以让我做全职太太,他经营一间小公司,事业刚刚起步。而我,依旧喜欢忙碌的生活。

模特这种和色相相关的职业其实很被动。我曾坐公车去很远的地方,和一堆等待甄选的女孩一起,等一个微小的机会。

我的身高172厘米,放到今天国际化的标准里显得有点逊色;外貌,我不是不漂亮,只是现在时兴的,要么像吕燕那么另类,要么像春晓、杜鹃那样带着诡异的灵气,像我这样甜净的长相,有些过时了。与其死守一份职业,不如另寻发展。

我们义乌人天生精明,有商业头脑,能从无到有以小博大,最早的商业交换起源于鸡毛换糖,后来是商贩偷偷找苏南的社队企业,利用关系批发纽扣之类的小日用品,到后来逐渐做大,利润比其他行业都好。

父亲也是从小商品做起,后来他办了当地知名的袜厂,那幅广告,用了女明星的脸,轻抚丝袜的手却是我的。

选择经营美甲的原因,其实也是有点私心。我最漂亮的地方,是一双手,外公给我取名“明玉”,取自《西洲曲》里的“垂手明如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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